*************所属企业****年秋季除草、树木修剪及垃圾清运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公告发布时间:****年9月 **日
*、招标条件
本*************所属企业****年秋季除草、树木修剪及垃圾清运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分为 2 个标段,其中:鑫皓所属企业****年秋季除草、树木修剪及垃圾清运项目,第1标段:鑫皓所属2家企业8地块****年秋季除草、树木修剪及垃圾清运项目,投标最高限价:**.5*元,服务期限:项目总工期在**个自然日内完成;第2标段:鑫皓所属8家企业9地块****年秋季除草、树木修剪及垃圾清运项目,投标最高限价:**.***元,服务期限:项目总工期在**个自然日内完成 。第1标段与第2标段需同时开始施工。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需要资格预审。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相关证件;
3.2供应商须提供****年度经第*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3个月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供应商须提供****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3.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
3.6为全面贯彻落实*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年9月**日起至****年**月9日止,每天**时**分至**时**分,**时**分至**时**分(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投标人须在天津阳光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网址***.****.**/)后方可报名。招标文件每本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方式*:******************
(***.****.***.**/)线上发售
潜在投标人须在平台免费注册(无需缴纳任何与注册相关的费用)。购买招标文件时在平台勾选项目后,选择“网上支付”,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元)和平台服务费用(***元,含在线下载文件等服务费用)。请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完成所有费用支付,费用支付完成后可下载招标文件。若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未完成所有费用支付,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向其出售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费用支付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成功购买招标文件,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招标文件费用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平台服务费用发票由平台开具。投标人可通过平台“发票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费用和代理平台服务费用电子发票。关于平台注册、登录、购买招标文件流程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提示:
1.潜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资料准备及上传、注册申请后台审核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和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程序的,将被视为未成功购买招标文件。
方式*:招标代理机构现场线下发售
潜在投标人须在平台(***.****.***.**/)免费注册(无需缴纳任何与注册相关的费用)后到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号***室现场登记购标信息缴纳招标文件费用,通过平台“发票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费用电子发票。关于平台注册、登录、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代理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9:**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方法为:现场递交,地点为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号***会议室。逾期送达、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9:**时(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号***会议室。
*、其他:无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河东区*经路**号海河大厦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号***室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王小刚 张宇
电 话:***-******** 电 话:***-********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机构名称: (盖章)
****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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