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年度社区居家养老站点运营服务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度社区居家养老站点运营服务
预算金额:**.*******元(采购包1:**.*******元;采购包2:**.*******元;采购包3:**.*******元;采购包4:**.*******元)
最高限价(如有):***元(采购包1:***元;采购包2:***元;采购包3:***元;采购包4:***元)
采购需求:
服务机构对相应区域内综合性养老服务站点、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进行运营。综合性养老服务站点、日间照料中心开展包括但不限于日间照料、简单的医疗服务、基本康复训练、心理保健、娱乐活动、咨询、助餐等服务。居家服务站点开展包括但不限于文化娱乐、学习教育、体育健身、精神关爱等服务。同时,承担“银发顾问”职能。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即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份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或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即提供投标人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是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9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方式: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售价:0.**元
****-**-** **:**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投标文件的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前。
2、****年**月9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年**月9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次性提出针对同*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
质疑接收人:刘冉
联系电话:****-********
地址:徐州市鼓楼区*环北路***号徐州市政科研大厦***室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采购意向链接: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
单位名称:民政局(*处)本级
单位地址:中山北路***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徐州市鼓楼区*环北路***号徐州市政科研大厦***室
联系人:华诚博远刘冉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华诚博远刘冉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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