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预览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汕公资地[****]**号(**))
汕公资地[****]**号(**) ****年**月**日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0.******公顷 | 宗地坐落: | 汕头市龙湖区龙湖现代产业园外砂片区蓬湖路与南砂路交界东北侧地块* | ||
年限: | **年 | 土地用途: | *类工业用地 | 项目名称: | |||
成交价: | *****元 | 受让单位: | ********** | ||||
备注: | 1.本次出让采用网上挂牌方式出让。 2.用地位置:龙湖现代产业园蓬湖路与南砂路交界东北侧地块一。 3.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兼容二类工业用地(Ml兼容M2)。 4.实用地面积:9333.33平方米(14.000亩)。 5.容积率:≥2.2,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20533.33平方米。 6.建筑密度:≥30%。 7.绿地率:≤20%。 8.建筑高度:≤25米,且必须符合机场、气象台、导航台、电台和其他无线电通讯设施(含微波通讯)通道、军事设施等净空要求,以及建筑间距、建筑退让、消防等方面的要求。 9.项目停车充电设施配建标准按照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关法规、政策要求执行。 10.建设项目海绵城市控制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40%,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不小于20%。 11.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应当按照高于最低等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12.涉及装配式建筑的按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13.项目应配建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宏基站)一座,建筑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座,可与其他配套设施合建。 14.机动车出入口设置需符合《汕头市新东区4号、5号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LH-007编制单元)》相关规定,并符合《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有关法规、规章、规范的要求。 15.投建产业门类: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C3823)工业项目。 16.投建项目应为:现代产业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新能源)。 17.土地出让年限为工业用地5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
*、公示期:****年**月**日 至 ****年**月**日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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